(2022年)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了解河源市人民政府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指南?! ?nbsp;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河源市人民政府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作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河源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長分工、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設置及內設機構信息。
2.河源市人民政府令。
3.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作的主動公開文件。
4.河源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5.其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通過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 http://www.337255.com)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還以市檔案館、《河源日報》政務專版、政府信息公開欄、新聞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等形式主動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和地點
受理機構: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科。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受理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沿江中路19號市委、市政府大院8號樓。
聯系電話:0762-3323628,傳真號碼:0762-3300280。
郵政編碼: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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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領取,也可以點擊《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附件進行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提交。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審核。
1.經審核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審核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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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并登記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五)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詳見《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
(六)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0762-12345 。